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 身心障礙者之勞工保險或公教人員保險之投保證明、最近1個月薪資所得證明影本、僱用證明或接受職業訓練等相關證明
- 以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提出申請者,應提供相關執業登記、營業登記或主管機關核發之公益彩券傳統型及立即型彩券經銷證明文件
- 以尚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提出申請者(僅限勞保身分):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依身分別擇一提供:
A.醫療院所確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
B.精神科專科醫師確診精神疾病之診斷證明
C.勞動部指定之醫療單位所開具之近6個月內聽力鑑定證明
D.有效或有效期間屆滿次日起5年內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
- 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