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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服務對象
服務程序
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交通補助金
辦理單位
年滿15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且具有就業意願者與工作能力並設籍或居住新北市者,經職業重建個管員評估個案是否需要職業輔導評量,確實有需要做評量即轉介職業輔導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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