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於108年9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後,另經勞動部108年8月6日勞動條3字第1080130782號公告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並自同年9月1日生效。
醫療機構報核所僱住院醫師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應備文件
- 申請函
下載《申請函》(Open Document文件,25 KB)
下載《申請函》(Microsoft Office文件,48 KB) - 報核人員名冊
下載《報核人員名冊》(Open Document文件,17 KB)
下載《報核人員名冊》(Microsoft Office文件,73 KB) - 經勞資雙方簽訂之約定書正本
下載《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範本》(Open Document文件,22 KB)
下載《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範本》(Microsoft Office文件,54 KB) - 如函報「外籍醫師」則需檢附該外籍醫師護照、居留證及工作證(或聘僱許可證)影本
新北市審查醫療機構報核所僱住院醫師84-1約定書工時標準
輪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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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輪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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